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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过没有?因乱用“驰名商标”字样被罚了1000元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15-12-10 09:07 来源:本站  作者:姚越    点击量:160次

  中国品牌网讯:“驰名商标,部优、省优!”这些听起来十分熟悉的广告语,现象已经很少见到了吧?对的,老板们要记住:从2014年5月起,即便你的产品获得了驰名商标的荣誉,也不能任性使用,不能把它用在产品的宣传、包装上。河源市东源县城一机械配件经营部没有好好钻研新《商标法》,因乱用“驰名商标”字样被罚了1000元!没想到吧?

  近日,东源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对东源县城某工程机械配件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现场招牌上有“雷沃挖掘机中国驰名商标 JINGONG晋工 ”的广告词语;店内墙壁上安装设计有“中国驰名商标 JINGONG晋工”广告词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规定,该所执法人员对此经营部进行立案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该所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尚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符合从轻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和《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处以罚款1000元。

  据介绍,此案也是该所首次查处违反“驰名商标”使用规定的广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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