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北京:小雨 22℃/15℃ 北风 |
· 广东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最高可贷300万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16-08-03 13:42 来源:本站 作者:翁崇琪 点击量:80次
中国品牌网讯:广东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最高可贷300万 随着城市环境与资源承载力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环境向好,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返乡创业,农民工开始回流。然而农民工返乡创业仅有热情还不够,如何把农民工留住成为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近日,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通知》 提出,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中金网 8月2日) ![]() 《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通知》的部分内容: (1)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和负担 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简化市场准入手续。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与建设或承担公共服务项目,支持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将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返乡创业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2)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返乡人员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的政策规定,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收费,以及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各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地。 (3)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优化对返乡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返乡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含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符合创业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有关扶持政策。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大力推行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化渠道办理补贴申请、核发等业务模式,简化证明材料。 (4)依托现有资源建设返乡创业孵化载体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及闲置厂房、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挖掘现有物业设施利用潜力,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和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等相结合,重点做好园区资源整合、服务平台和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一批面向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省加大对各地的指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18年,省市共建10个以上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主导建设创业孵化基地100个以上,全省认定社会投资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1000个以上。省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自主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规定享受减免场租等优惠。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提升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水平,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省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 (5)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 启动运营广东省创业引导基金,加大对返乡创业项目的支持,带动社会资本支持返乡创业。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产业特色突出的地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完善返乡创业信用评价机制,扩大抵押物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运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实施机制,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的支持作用,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农民工返乡创业申请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若你在城(镇)创业,需提供下列资料: 1、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特殊行业许可证原件; 5、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求职登记表》原件; 6、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若你在所在地创业,需提供下列资料: 1、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有效证明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 |
![]() |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招聘英才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中国品牌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 中品网(北京)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运营维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4427998 北京环盟国际文化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