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雨 22℃/15℃ 北风
  首    页
  中国金奖产品
  中国银奖产品
  中国绿色食品
  中国世界遗产
中国世界品牌500强
中国品牌500强
中国最具竞争力品牌
中国绿色之星产品
中国世界地质公园
中国世界名牌产品
中国名牌产品
省市名牌产品
中国有机食品
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中国世界金奖产品
中国世界银奖产品
中国工业大奖产品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
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中国政府质量奖
中国全国质量奖
省市政府质量奖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中国驰名商标
省市著名商标
中国工业品牌百强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
国家自文非物质遗产
中华老字号
省市老字号
中国专利奖
国家出口免验企业
国家地质森湿公园
中国名牌农产品
省市名牌农产品
国家重点新产品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中国行业品牌榜
 
当前位置:首页>品牌战略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16-04-16 08:40 来源:本站  作者:翁崇琪   点击量:74次

  中国品牌网讯: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不能执行的风险。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合作项目正在商讨中,目前尚无具体合作计划、项目和时间表,对公司本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战略协议涉及的影视剧制作业务,公司目前未实际开展合作事项,也未进行可行性论证,没有配备相关的人员。

  ??公司目前现有业务不涉及影视剧制作业务,尚无实际作品及市场。

  一、签订协议的基本情况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耀客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客传媒”)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关系。

  (一) 合作协议对方主要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耀客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吕超

  4、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玉树路 269 号 5 号楼 290 室

  5、成立时间:2012 年 11 月 14 日

  6、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文化艺术

  活动交流策划,影视剧、舞台剧策划,动漫设计,文学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租赁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亦无其它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协议的主要内容

  1、提升双方合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未来五年内计划合作三至五部重点影视剧作品。

  2、双方优先选择安徽籍作家(如:六六等)的优秀作品,优先选择安徽属性 IP,进行投拍。

  3、双方在前期项目孵化、中期制作拍摄、后期宣传营销方面加强合作,达到双赢。

  4、双方合作项目,可以由安徽申报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奖项,为安徽文化产业发展做贡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耀客传媒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未来将合作拍摄影视剧作品,将有

  助于进一步激发公司发展活力,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不断丰富产业链条,助力公司向以文化教育为核心的数字化平台型企业转型。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协议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

  合作内容将另行商议约定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且尚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目前现有业务不涉及影视剧制作业务,尚无实际作品及市场。

  3、本战略协议涉及的影视剧制作业务,目前公司未实际开展合作事项,也

  未进行可行性论证,没有配备相关的人员。

  4、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合作项目正在商讨中,尚无具体合作计划、项目和时间表,对公司本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后续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4月 16日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招聘英才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中国品牌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

中品网(北京)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运营维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4427998

北京环盟国际文化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40569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