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雨 22℃/15℃ 北风
  首    页
  中国金奖产品
  中国银奖产品
  中国绿色食品
  中国世界遗产
中国世界品牌500强
中国品牌500强
中国最具竞争力品牌
中国绿色之星产品
中国世界地质公园
中国世界名牌产品
中国名牌产品
省市名牌产品
中国有机食品
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中国世界金奖产品
中国世界银奖产品
中国工业大奖产品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
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中国政府质量奖
中国全国质量奖
省市政府质量奖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中国驰名商标
省市著名商标
中国工业品牌百强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
国家自文非物质遗产
中华老字号
省市老字号
中国专利奖
国家出口免验企业
国家地质森湿公园
中国名牌农产品
省市名牌农产品
国家重点新产品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中国行业品牌榜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 2015年拉萨市政府质量奖正式启动申报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15-11-07 11:09 来源:本站  作者:赵凯    点击量:94次

  2015年拉萨市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已于11月1日正式启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凡是在拉萨市注册登记,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全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着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组织均可申报。

  申报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均可申报

  为了促进拉萨市经济发展,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推动净土健康产业有质量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根据《拉萨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2015年拉萨市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已于11月1日正式启动,目前处于申报阶段。

  记者了解到,凡是在拉萨市注册登记,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全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着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组织(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均可申报政府质量奖。“拉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而获奖的组织还将获得一定数目的奖励金额。”拉萨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一名负责人介绍道。

  申报条件

  五大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按照《拉萨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申报拉萨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是在市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5年以上;二是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产业、质量、环保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三是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四是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五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等事故,无重大查实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等记录。

  评选方式

  先自行申报,后组织评审

  据介绍,此次拉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将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问询答辩、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定公示等程序进行。“首先是申报环节,申报组织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表、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以及县(区)政府审核、推荐意见等,资料提交齐全后,拉萨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组织专人对申报组织的资格进行一次初审,确定符合资格的组织名单。申报推荐、资格审查的环节完成之后,再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料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确定进入答辩和现场评审程序的组织名单。”该负责人介绍,以上这些工作都是在申报材料收集之后进行资料的审查、评审等工作。

  待资料审核完毕后,通过资料评审程序的组织就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等有关情况接受专家组问询,进行答辩。答辩完毕,拉萨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专家组问询答辩和现场评审意见后,形成综合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后确定获奖候选名单并予公示。经公示通过的候选名单,经由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奖励

  对于获得拉萨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将由拉萨市政府予以表彰,除了颁发奖牌和证书之外,还将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获奖组织最高可领30万元奖励

  继拉萨市名牌评价活动正式启动之后,11月1日,拉萨市推动全市质量建设的又一大项目——拉萨市政府质量奖正式开启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将持续至本月25日。对于最终获奖的组织,拉萨市政府将予以表彰,除了颁发奖牌和证书之外,还将一次性奖励30万元。昨日,记者从拉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今年的拉萨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前往拉萨市质监局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申报表报名。

  获奖组织

  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于获得拉萨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将由拉萨市政府予以表彰,除了颁发奖牌和证书之外,还将一次性奖励30万元。而对于通过现场评审但未获得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由领导小组授予“拉萨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称号,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拉萨市质量管理优秀奖数量每年不超过3个。“获奖组织应当履行向社会推广其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的义务,不断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创造更具特色的质量经营管理新方案、新经验,带动全市质量整体水平提升。”该负责人介绍道。

  此外,获奖组织可在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获奖称号,并注明获奖年度,但不得用于产品宣传,也不能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拉萨市质量奖标志或获奖称号。最后,该负责人提醒,申报组织和推荐组织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质量奖荣誉的组织,经核实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牌、证书、奖金,并向社会公告,5年内不得再申报政府质量奖。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招聘英才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中国品牌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

中品网(北京)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运营维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4427998

北京环盟国际文化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4056936号-1